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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惯性技术学报

论新世纪文学生态与作家创作心态的互动关系*

一、文学生态与作家创作心态问题的提出

按照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社会绝不是一个只有同一文化信仰以及掌控所有空间的权威所组成的凝固整体,它是诸多相对自治领域的聚合。这些相对自治领域,是由属性相同或相近的事物构成,“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①,即所谓“场”或“场域”(Field),比如艺术场、政治场、新闻场、科学场、文学场、娱乐场等。虽然每个场域在运行过程中有着自身特定的规则和逻辑,但场域的特征是开放性的,各自的边界不是固化的,而是随着社会关系中的力量不断嬗变,重新划疆拓域。

以文学场为例,它在具有一定自主性的同时,又不断与其他社会场域进行着他律形式与自律形式的斗争。在这个过程中,文学场与其他场域(如经济场、新闻场、娱乐场等)之间,既有抗拒与挣脱,亦有妥协与合谋。或者说,这些场域之间彼此构成或协调或冲突或磨合的复杂关系,从而形成文学生成及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的文化环境。为了准确地描述这一整体文化环境内部各因子或要素之间的“互补共生”关系,我们不妨借鉴生态学的有关原理与方法,把这一整体性、系统性的文化环境命名为“文学生态”或文学生态系统。简言之,“文学生态”是文学场与经济场、新闻场、娱乐场之间复杂关系存在的一种学术化表述,包含创作主体、文学生产机制、传播方式、大众媒介、读者市场、批评功能等若干小系统。

按照格里芬的说法,“个体并非生来就是一个具有各种属性的自足的实体,他(她)只是借助这些属性同其他事物发生表面相互作用,而这些事物并不影响他(她)的本质。相反,个体与躯体的关系、他(她)与较广阔的自然环境的关系、与家庭的关系、与文化的关系,等等,都是个人身份的构成性东西”②。那么,置身于文学生态系统之中的所有其他要素与作家的关系,皆属于作家“个人身份构成的东西”,作家之存在,实乃一种位于文学生态系统中的关系性存在。本文以作家创作心态为切入口, 试图揭示这样“一种关系性存在”,即探究文学生态系统与作家心态的关联。或者说,本文意在探究文学生态系统中的哪些要素合力勾勒出作家的创作心态图谱。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对新世纪文学生态与作家创作心态互动关系的考察,有一个立论的前提,即市场经济语境。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虽然锁定于新世纪以来的作家创作心态,但并不意味着作家们在20世纪90年代就无类似心态表现。作家在两个时间段的心理状态,不是如“楚河汉界”那般分野明显,而是有着内在的绵延性。只是因为新世纪以来的文学生态较之20世纪90年代有某些明显的变化,其他场域对文学场的影响在新世纪表现得更加集中和突出,因此,笔者截取“新世纪以来”作为研究的时间界限。

二、文学营销的品牌策略与惯性心态

我们知道,20世纪50—70年代的中国文学生产机制是一体化的“计划体制”,一方面,作家被赋予建构文化领导权的崇高使命,处于社会话语权力的中心位置,另一方面他们创作的内容与形式,又直接受国家意识形态的掌握与调控。这种高度“体制化”的文学生产机制,一直绵延到20世纪80年代初。20世纪90年代,在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中,文学生产机制发生了显著变化,其中最重要的转型是,文学生产由从前的以行政为主导转向以市场为主导,市场体制直接支配着文学生产。

对于文学生产而言,市场经济的运行逻辑要求它必须考虑作家作品的出版与发行能引起多少读者的关注和购买,能够获得多少经济效益。要实现这个经济目标,出版者必须进行所谓的“符号”诱导营销,制造清晰的市场辨识符号或定位明确的“品牌”,以利于广泛传播,从而赢得更多的市场关注,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在此情形下,当然是仿娱乐场明星化的“符号”策略,具有最佳的传播效果,能够赢得更高的市场关注度。我们知道,明星通常是某种感情、理想、愿望的载体,对于受众来说,他们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比如巩俐、章子怡、葛优等影视明星,不仅仅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名,而且是某一类型受众认可或追求的价值之象征。一提及他们的名字,受众往往能够条件反射式地锁定某类情感或价值归属。正是由于明星具备这样的传播效果,作家个人、期刊或出版社亦热衷于“明星化”,要么作家有意把自己塑造成为某一类型情感或价值的符号,要么作家被贴上具有很高辨识度的“标签”,娱乐场的规则以他律的形式强有力地介入文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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